强化督导措施,实施差异化考核,稳步增加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努力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接续和贷款期限管理,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小微企业纾困恢复。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支持传统产业小微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升级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中长期资金需求,改善金融服务的区域格局,发挥金融资源对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撬动作用。强化科技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稳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性信保业务,不断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和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