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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银保监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时间:2022-05-25 14:33:36 作者: 来源:

  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聚焦“三农”、低收入人群以及新市民等重点领域,辽宁银保监局印发通知,推动辽宁银行业保险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一是确保涉农金融投入稳定增长。积极督促银行机构加大产粮大县涉农贷款投放,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提升县域资金适配性,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

  二是优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金融支持。督促银行机构紧紧围绕种子(农业的“芯片”)和耕地(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两大关键,优先保障三大主粮和“菜篮子”信贷保险资源投入,积极支持春耕备耕。引导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土地整治等项目融资的可行模式。

  三是着力强化和改善“新市民”金融服务。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持续做好进城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金融服务。重点聚焦吸纳“新市民”较多的小微企业、区域以及为“新市民”提供各项保障服务的行业,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有针对性地研发专属信贷保险产品,协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新市民”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和业务激励机制,推动“新市民”社保、医疗、纳税、公积金等数据共享,优化“新市民”金融服务环境。

  四是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乡村产业的支持力度,包括传统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推动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加大乡村建设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探索创新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方式,努力破解公益性项目缺乏有效还款来源难题。督促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推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款。

  五是稳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和服务质效。推动落实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产粮大县全覆盖,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督促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要求,主动、迅速、合理开展承保理赔服务,切实保障涉农主体合法权益。

  六是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金融支持。加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助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进一步推动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做到“应贷尽贷”。

  七是推动营造农村金融良好发展基础环境。积极推动辖内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健全涉农信用信息体系,完善涉农主体增信机制和涉农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动建立农村产权登记流转交易平台。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继续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