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运行,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大病保险业务开展以来的情况,银保监会对大病保险名单进行了梳理,现将调整后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大病保险名单公告如下:
一、人身险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与银保监局上下联动,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继续对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增承办主体,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公司移除出名单,切实把好入口关,推动大病保险制度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