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策性银行天津(市)分行、各大型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银行、天津金城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各村镇银行、各财务公司、各金融租赁公司、各汽车金融公司、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津各保险公司、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现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责任分工,有效细化工作措施,主动跟进客户需求,持续完善支持政策。要在特殊时期加大对关键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为降低货车司机等重点群体偿债压力,开发和提供更多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大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理赔力度,有力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对金融机构给予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临时性延期偿还的,为其提供担保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延长担保期限,期间不得提高担保费率。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货车司机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
请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市场定位,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客户需求、支持政策等)。在后续工作中有效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定期总结工作成效,及时反馈问题建议。天津银保监局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