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高质量实施
一、深化RCEP国家全覆盖金融服务,推动区域内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目前已实现中行在RCEP协议15国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2022年至2025年,区域内各分支机构每年为各类市场主体办理国际结算量不少于3万亿美元,其中每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不低于3.6万亿元。为企业跨境经营开拓区域内各国市场提供包括优息存款、当地跨行清算、本地快速支付系统收付款、当地代发薪等本土化综合服务,助力企业更快融入区域内各国当地金融生态,并通过跨境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自贸区全功能型资金池等多种现金管理服务,支持企业高效配置运营资金。
二、支持中小微外贸主体区域内展业经营。
为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司贷款(含普惠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和汇率保值等金融产品;重点支持具有资源优势或产业特色的中小微企业依托核心龙头企业参与区域供应链和产业链;强化线上平台支持,为中小微企业参与区域市场提供撮合服务。
三、助力跨境工程承包企业拓展区域市场。
为境外工程承包企业提供各类保函、融资增信、汇率管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覆盖投标、设计、实施、运营全周期的跨境金融服务;为优质工程承包企业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服务;通过中银集团在区域内的合作网络为客户提供资信调查、保险等配套服务。
四、支持航运物流企业拓展区域内市场。
为泛亚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川渝地区复合型国际枢纽、长江经济带江海联运码头等区域贸易及物流枢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以跨境结算、融资授信、“中银航运在线通”“航运直通车”等产品服务为抓手,为铁路、海运等区域内航运物流企业提供结算、融资、汇兑等线上化金融服务;加速推出多式联运“一单制”等创新金融产品,促进区域内物流畅通。
五、支持贸易新业态企业开展区域内跨境贸易。
为跨境电商客户提供涵盖在线签约、交易电子信息线上审核、全流程线上收付款等综合服务支持;为境内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中银跨境e商通”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区域内持牌支付机构合作项目落地实施;为区域内国际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卖家提供直联收款服务;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地区客户提供“中银跨境e采通”线上收结汇服务;为海外仓优质建设运营主体提供全球开户、内保外贷、租赁保函、货押融资等金融产品支持;为包括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境外承包工程第三国购买货物等模式下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
六、增加区域内企业信贷支持和直接融资服务。
综合运用全球统一授信、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银行保函等信贷及担保产品,满足区域内各类优质企业的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与境内外大宗商品贸易商及期货交易所合作,通过融资、结算和风险对冲的一揽子服务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发展;与区域内各国生产、采购、物流等相关企业和机构合作,为对华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与区域内金融机构开展同业合作,增强对高息货币国家的人民币贸易融资供给;为区域内发行人在境内银行间市场、离岸人民币市场及其他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点心债及其他多币种债券,提供承销及发行服务,帮助优质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七、提供各类避险保值与风险对冲产品,助力企业管理市场风险及财产风险。
提供多币种汇率、利率对冲工具,为企业有效管理汇率、利率风险提供便利,降低汇率、利率风险敞口;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财产险、工程险、货物运输险等定制化保险服务,助力域内跨境企业妥善管理和防范各类风险。
八、为区域内经贸投资提供跨境人民币产品和服务支持。
拓展与域内金融机构合作,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网络覆盖水平;拓展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同业拆借等资金融通服务,为域内金融同业提供跨境人民币流动性支持;扩大人民币直接报价做市的货币种类和业务规模,为域内国家开展本币结算合作提供报价服务;强化与央行及监管机构的协作配合,推动域内国家更多开展以人民币跨境使用为基础的本币结算合作,提升域内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九、通过无纸化业务流程再造与金融科技赋能,为区域内贸易企业提供数字化金融服务。
依托RCEP无纸化贸易规则,促进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个人信息等相关规则在跨境金融服务中的对接和运用。加快对接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香港“贸易联动”区块链贸易融资平台,与外贸企业、口岸、物流企业共建服务平台并提供金融API接口嵌入支持,构建RCEP区域内经贸主体互补共赢的数字化贸易金融生态。
十、发挥国家重点展会平台作用,助力区域内参展客群的贸易投资活动。
丰富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会展的战略合作内涵,举办跨境撮合活动、RCEP主题专场活动,为域内参展客群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十一、主动对接政府部门,推动区域招商引资。
中国银行境内分支机构主动对接各级商务部门,海外分支机构建立与当地贸易投资主管机构的定期联络机制,持续跟踪区域内各地监管政策、市场动态与项目信息,为区域内招商引资提供政策咨询、资信调查与财务顾问等配套服务。
十二、为域内跨境流动人员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为RCEP区域内“走出去”企业员工提供薪酬跨境结算服务,包括为海外机构代发薪客户提供个人跨境人民币薪酬汇款业务、支持企业签约薪酬结汇服务、为员工提供线上自助办理大额结汇便利等;为区域内企业家客户提供包括企业投融资、股权规划、员工激励、财富管理等在内的综合服务;构建亚太私人银行平台,为区域内高净值人群提供统一、全面、优质的私人银行服务。
中国银行将以此次《行动方案》发布为契机,持续强化跨境金融供给侧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支持境内外市场主体更好把握RCEP发展机遇,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